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湖北科技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湖科学通〔2025〕6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药学院开展了2025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经学生申请、班级评定、学院复核,确定以下30名学生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265名学生获得国家助学金。
现将药学院2025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11月4日至11月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11月7日前向药学院学工办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如发现信息有误,请及时联络药学院学工办更正。
联系电话:0715-8272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