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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计划

[发表时间]:2017-04-25 [浏览次数]:

药学院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计划

药学院各党支部:

根据《湖北科技学院党委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药学院党总支决定2017年5月在药学院开展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计划。

一、活动主题  

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加强学院党风、政风、师德师风和学风建设。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校党委的工作部署,结合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深入开展《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准则》《条例》)学习宣传活动,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养成接受监督自觉,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党支部、每名党员,为加快实施“十三五”规划和推进转型发展,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努力开创事业发展的新局面,以优异的成绩向党的十九大献礼。

三、活动计划    

(一)开展《准则》《条例》集中学习宣传活动    

1.党总支理论中心组利用5月份学习日、各支部利用第5期“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准则》《条例》,真正做到入脑入心。开展以学习《准则》《条例》为主题的组织生活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责任人:总支办公室主任、各党支部书记)

2.组织药学院党员干部参加省纪委监察厅统一出题的《准则》《条例》测试活动。(责任人:总支办公室主任、各党支部书记)

3.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参与纪委监察处组织的《准则》《条例》知识竞赛活动。(责任人:各党支部纪检委员)

(二)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链”活动  

1.开展预备党员廉洁教育活动。(责任人:总支纪检委员、学生党支部书记)

2. 开展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活动。(责任人:总支书记、总支办公室主任)

3.开展建立药学院处级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档案。

(三)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1.组织党员干部观看省纪委监察厅拍摄的警示教育片和市纪委监察局拍摄的警示教育片《迟到的悔悟》。(责任人:各党支部书记)

2.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省、市纪委监察局编印的近两年违纪违法干部《忏悔录》等资料。(责任人:各党支部书记)

3.组织党员干部参加纪委监察处组织的相关警示教育活动。(责任人:总支办公室主任)

(四)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  

1.各支部开展各具特色的廉洁文化创建活动,增强党员干部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责任人:各党支部书记)

2.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学校以廉文化为主题,以诗词楹联、家风家训等为主要内容,以书法和绘画为主要表现形式的廉政书画展。 (责任人:总支办公室主任、各党支部书记)

3.组织观看廉政微电影《水滴石穿》和《钱瑛回乡》,以何功伟烈士事迹为原型拍摄廉政微电影,积极参加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开展的以“弘扬传统文化,强化廉洁意识”为主题的微电影展评活动。(责任人:各党支部书记)

4、开展师德师风、学风建设党员先行座谈会活动。(责任人:各党支部书记)

四、有关要求    

各支部要站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高度,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要围绕宣教月活动主题,与 “主题党日+”相结合;要坚持目标管理,弘扬主旋律,又要坚持痕迹管理,注重保留活动视频、图片资料;要及时总结创新举措,又要大力宣传宣教月活动新进展新成效,紧扣重要时间节点,把握好宣教月活动宣传工作的“时度效”,着力营造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的强大声势和良好氛围。各支部开展宣教月活动的信息应及时报送药学院党总支。

                                 药学院党总支

                               201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