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党建工作 >> 最新通知 >> 正文

药学院党总支关于认真开展2017年第1期“主题党日+”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7-01-08 [浏览次数]:

药学院党总支关于认真开展2017年第1

“主题党日+的通知

药学院各党支部:

根据学校党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开展2017年第1期“党日+”的通知》(湖科组通〔2017〕1号)通知精神,药学院各党支部定于 2017 年 1 月 10 日(星期二)上午开展 2017 年第 1 期“主题党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2016年12月7日至8日,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关系高校培养什么样的人、如何培养人以及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要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努力开创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新局面。

各党支部和全体党员要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要通过支委会先学一步、党员大会集中学,迅速掀起学习热潮。各党支部要立足自身,通过抓好学习培训,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结合,推动讲话精神入脑入心,切实把全体党员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和决策部署上来。

二是做好推荐提名我省出席党的十九大代表候选人工作。根据省委《关于统一组织开展“推荐提名我省出席党的十九大代表候选人”专题支部主题党日的通知》(鄂学组发【2016】17号)要求,在本期“主题党日+”组织开展推荐提名我省出席党的十九大代表候选人工作。在参与对象上,要做到所有基层党支部和党员全覆盖。对流动党员要安排专人负责联系。在学习讨论上,重点学习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党的十九大代表选举工作的部署要求和纪律规定。在实施程序上,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全体党员对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党的十九大代表的条件和结构要求,进行酝酿和推荐提名,每个支部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报上一级党组织。

三是领导干部带头讲好党课。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讲党课的政治生活要求,围绕“忠诚老实”在所属支部讲一次党课。讲党课不能念念稿子、敷衍了事,既要从党的优良传统出发,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结合起来,又要善于运用正面引导与反面警示,多讲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引导党员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

四是开展走访慰问困难党员的工作。元旦春节将至,要将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为学校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老党员作为重点对象。要以党支部为单位,对本支部生活困难党员进行摸底,提出慰问对象名单,并在民主议事和落实公开制度环节进行讨论和公开,及时将慰问资金和物质发到困难党员手中,将好事办好,确保将党的关怀和温暖送给最需要的困难党员。

五是认真落实关于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要求。《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组通〔2016〕99号)对基层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提出了明确要求,没有在2016年第12期“主题党日+”中开展相关组织生活的基层党支部,必须在2017年第1期“主题党日+”对照文件要求逐项落实,否则将对相关党组织负责人进行问责。

各支部请于2017年1月9日前将第1期“主题党日+”活动方案报送总支审核,并将开展本期“主题党日+”情况、好的做法及时报送药学院党总支。

                     

                          中共药学院总支委员会

                              2017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