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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科技学院药学院2023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发表时间]:2023-12-28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以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尊重学生的发展需求,强化学生学籍学历规范管理,推进学生转专业工作平稳有序进行,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41号令)、《湖北科技学院学籍管理规定》(湖科学〔2017〕21号)和《湖北科技学院普通本(专)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湖科教〔2021〕14号),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药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

一、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闵清、李炎坤

副组长:罗斌华、祝晓庆

成员:高银杏、方儒、程琪庆、魏明杰、薛萍、卢映月

秘书:郭丽媛

二、转专业实施办法:

1. 转专业比例及条件

转出比例:每个专业转出人数不超过本专业当年招生计划的20%,其中临床药学班学生83人,转出人数不超过17人,药学班165人(1班学生82人, 2班学生83人),转出人数不超过33人。

转出条件:

(1)以第一学期考试课程总评成绩结合高考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考试科目为大学英语读写课、大学英语听说课、医学高等数学、系统解剖学、无机化学或基础化学)。

(2)思想品质优良,入学以来考试无抄袭作弊行为,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大一学生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无不及格课程记录的;

(4)传统高考省份:文、理科专业在科类范围内可申请转专业, 不同科类间不允许转出;

(5)新高考改革“3+3”、“3+1+2”模式省份:符合相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考生可申请转出;

(6)休学创业或应征入伍保留入学资格,正常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优先考虑;

(7)其他特殊情形确需转专业的:

学生入学后,因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院检查,证明其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的;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或非本人原因,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的。

转入比例:转入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专业当年录取人数的50%。其中临床药学班学生83人,转入人数不超过42人,药学班165人(1班学生82人, 2班学生83人),转入人数不超过83人。

转入条件:

(1)以第一学期《大学英语读写》《大学英语听说》和《形势与政策》3门课程的期末平均成绩,加上高考分/高考总分×100,由高到低进行排序,不另行组织考试。

(2)大一学生第一学期学习期末考试无不及格课程记录的;

(3)思想品质优良,身体条件符合拟转入专业要求;

(4)对所转专业有一定的特长和志向,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的;

(5)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 学生申请

2024年1月2日前,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填写《湖北科技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向药学院教学办提出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3. 审核事项

2024年1月5日前,药学院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将《湖北科技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药学院2023年申请转专业学生情况明细表》、《药学院2023年申请转专业学生统计表》(纸质和电子版)集中上报教务处。

4. 转入遴选

药学院根据本院转专业实施细则,对可转入的学生进行遴选,确定可转入某专业学生名单后,1月20日前上报《药学院2023年可转入学生明细表》《药学院2023年学生可转入学生统计表》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教务处。

三、学生咨询申诉渠道

咨询渠道:学生可以通过药学院教学办公室(医药楼5栋221办公室,电话8272135)或班主任进行咨询,了解转专业的具体要求、申请流程等相关事宜,教学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细则,同时对学生转专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解答和处理。

申诉渠道:学生对转专业结果有异议或认为在转专业过程中存在不公正、不公平的情况,可以通过药学院教学办进行申诉。申诉时应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教学办会对申诉进行调查和处理。

四、结果公示方式及时间

转专业工作按教务处通知统一安排,结果公示见教务处网站。

五、其他说明

1. 本方案与学校相关文件冲突的以学校文件为准。

2. 申请转专业的同学只有1次转出机会。

                                        湖北科技学院药学院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