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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科技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表时间]:2024-03-26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和湖北省招办《关于做好2024年湖北省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鄂招办〔2024〕6号)以及《湖北科技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药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方法,选拔优秀人才。采用综合性、多元化的考核方式和方法,德智体全面衡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正、公开,维护考生权益。政策规范透明,程序公正公开,结果主动公示,监督机制健全,以人为本,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及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学院根据本单位各专业科目的实际情况,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每个小组总人数不少于7人,其中复试专家5名,秘书1名,监察专员1名。小组负责人一般由具有教授职称的研究生导师担任。面试秘书负责面试过程的全程记录,并协助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监察专员由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抽签产生,负责完成研究生招生复试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监督和检查,保证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三、复试考生名单的确认

(一)复试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报考我院研究生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按照教育部公布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学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要求执行,即专业学位A类考生总成绩达到304分,政治42分,英语42分,业务课126分。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包括调剂此专项计划的考生)初试总成绩不低于180分,单科不低于25分,且无缺考记录。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达到复试要求的考生直接参加复试、优先录取。

调剂生除达到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外,还需满足下列条件

(1)同批次申请调剂本专业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本专业相同,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

(2)同批次申请调剂本专业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本专业相近,按照初试科目的相同相近以及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

(二)初试总分加分政策:严格执行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加分政策。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符合教育部加分条件的考生,务必按要求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研究生处审核通过后,方可将以上加分计入初试总成绩。

)复试比例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招生计划数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时,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四、资格审核

1.资格审查地点:湖北科技学院研究生处(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咸宁大道88号湖北科技学院揽胜楼左侧FA308室研究生处)。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资格审查材料

(1)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或学籍证明)、加盖公章的大学期间成绩单。

(3)《湖北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综合评价表》(附件1)。

(4)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5)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湖北科技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手写签名)。

考生须在《湖北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综合评价表》中据实填写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做出属实承诺。录取报到时学校将组织统一体检和心理测试,达不到国家规定入学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入学资格。

以上资格审查材料请复试考生准备好原件及扫描件,录取考生开学后上交原件进行资格复查,复印件须交给研究生处留存备查。

凡未按时来校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能参加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

五、复试时间:4月28日之前。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2024年4月2日。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复试方式和内容:

(一)复试方式:现场复试。

(二)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笔试、英语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考核三部分。

1.专业知识笔试:满分100分,时间90分钟。考生可根据所学方向在《药剂学》、《临床药理学》和《药物分析》三门课程中任选一门考试。参考教材:临床药理学,李俊,第6版,人民卫生出版社;药剂学,方亮,第9版,人民卫生出版社。药物分析,杭太俊,第9版,人民卫生出版社。

2.英语能力测试,满分100分:包括英语听说和翻译等能力。

3.综合素质考核,满分100分:一般包含以下基本方面,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利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人文素养等;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以及硕士期间规划等方面的情况。考生可提供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奖励证书、专利证书、英语等级证明等综合能力证明材料。

同批次考生复试先后顺序由系统随机安排,英语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考核以面试交流和抽题作答的形式进行。

4.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药学课程两门:《药物分析》和《药物化学》,加试科目不得与笔试科目相同。考试时间每门课程60分钟,总计120分钟。每门课程总分100分,合计200分。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参考教材:药物分析,杭太俊,第9版,人民卫生出版社;药物化学,尤启冬,第8版,人民卫生出版社。

、录取名单确定

(一)复试成绩复试成绩=专业知识笔试(40%)+英语能力测试(20%)+综合素质考核(40%),总分1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原则上不予录取。

(二)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40%。同一批次考生按考试总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录取,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初试成绩排名录取,录满为止。若还出现排序并列或有争议的情况,则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的考生单独排序录取,专项计划指标录满为止。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单科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七)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拟录取名单,报送研究生处,并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于研究生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八、调剂工作

本专业接受调剂,调剂信息另行通知。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否则无效。

、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的教师须与学院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并妥善保存备查。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录取方案、实施细则、复试结果、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等信息均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上及时公布。笔试、综合面试过程采取全程录像录音;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研究生处对我院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四)实行复议制度。参加复试的考生对复试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复试结果公示期间,向学校研究生处或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提出申诉。申诉电话:

0715-8250857;0715-8250870(研究生处),邮箱:603787885@qq.com

0715-8338002(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邮箱:hkjwjc8338002@sina.cn

十、联系咨询

通讯地址:湖北科技学院药学院综合办公室(医药楼5栋2楼)

联系电话:0715-8250857;0715-8151311

邮箱:603787885@qq.com;377578958@qq.com

未尽事宜,参照学校相关规定要求进行。

附件:

1. 湖北科技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综合评价表

2. 湖北科技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湖北科技学院药学院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