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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的接收材料有哪些?

[发表时间]:2018-05-04 [浏览次数]:

1、各地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局签发的录用通知书(函)(在生源地落实就业单位的除外);

2、省直及中央驻鄂单位主管部门签发的录用通知书(函);

3、省外单位所在地人事部门签发的录用通知书(函);

4、公务员录用通知书;

5、就业主管部门签章同意的就业协议书;

注:北京、上海、天津等必须有就业主管部门的接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