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发展素质教育,鼓励学生争取优秀、发展特长、开拓创新,引导学生在德智体美劳方面协调发展,根据《湖北科技学院学生奖励办法(试行)》(湖科学【2017】25号)的规定,按照《关于组织开展2025-2026学年先进个人、校级奖学金、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湖科学通〔2026〕38号)的要求,药学院制定《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组织开展了2025-2026学年度学生奖学金评选及学生评优工作。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由班级评选、院部审核,现将2025-2026学年综合测评结果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9月28日-9月3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10月8日前向药学院学工办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如发现信息有误,请及时联络药学院学工办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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