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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科技学院药学院总支分党校工作实施方案

[发表时间]:2017-04-28 [浏览次数]:

中共湖北科技学院药学院总支分党校

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充分发挥药学院党总支的教育职能,形成合理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体系,切实加强和改进对药学院大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暂行条例》、《中共湖北科技学院委员会党校工作条例》(湖科党组〔2016〕9号)和《关于印发中共湖北科技学院委员会分党校实施方案的通知》(湖科党组〔2017〕10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经党总支研究,决定成立中共湖北科技学院药学院总支分党校(简称“药学院分党校”)。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药学院分党校的设置和领导体制

1.药学院分党校在学校党校和药学院党总支领导下开展工作,由药学院党总支负责日常办学管理,并接受学校党校的业务指导和办学监督。

2.药学院分党校设校长一名、副校长一名,由药学院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兼任。

3.药学院分党校设立校务委员会。校务委员会由药学院党总支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学生党支部书记、学工办主任等组成;分党校办公室主任由学工办主任兼任。

4.药学院分党校的建设、教学、培训等重大问题由分党校校务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二、药学院分党校委员会成员

校  长:黄胜堂

副校长:闵  清

委  员:王  凡  李炎坤  王平慧  高银杏  周学文

办公室主任:王平慧

办公室成员:高银杏  周学文

三、药学院分党校的主要任务

1.定期研究分党校的教学、培训、科研等工作,制定分党校学年工作计划,向学校党校上报学期工作总结、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等书面材料。

2.定期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的教育培训,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的高素质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队伍;不定期开展基层党组织党务干部、青年骨干教师和学工队伍的教育培训,努力提高他们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

3.围绕国内外的新形势、新问题和大学生思想实际,积极开展大学生党建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研究工作,指导大学生的政治理论学习、调查研究和实践活动。

4.根据学校党校的统一要求,执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教学计划,聘请党校师资库中规定的授课教师、严格学员日常管理、认真组织教学、组织协助结业考试、协助结业证书的颁发和学员档案管理等工作。

5.认真参照执行学校党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分党校的规范化管理,完成学校党校布置的工作任务,认真组织、积极参加学校党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四、药学院分党校教学管理

1.分党校每学年举办一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一般是上半年4—5月举办)。学员从药学院所在支部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教职工和在读学生中按学校相关规定遴选招收,并报学校党校备案。

2.药学院分党校可联合其他教学院分党校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同时可根据需要自行举办其他专题培训班,并报学校党校备案。

3.严肃教学纪律,严把教育教学质量关。教育培训内容,以突出党性教育特点,根据不同班次的特点安排。入党积极分子培训主要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入党动机、入党程序和手续的教育,培训学习时间不少于32学时;党员教育培训,以结合学员的思想实际,进行形势与政策、世界观和人生观、党的基本知识、党风党纪教育。

4.教育培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采用灵活多样、形式活泼的教学方法。采取自学、专题讲授、典型报告、电化教育、专题讨论、社会实践等方法,使培训活动具有针对性、吸引力和实效性。

5.教师队伍以兼职教师为主,原则上由学校党校统一聘任。院内教师所完成的分党校教学工作任务,在工作量计算、酬金发放等方面与业务教学同等对待。每学期结束后,对相关教师的教学工作量进行初步审核后,报学校党校,由学校党校与教务处共同认定。

6.办班时配备一名正式党员教师担任班主任,具体负责培训班的各项管理工作。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班主任可聘优秀学生党员作为培训班辅导员,协助班主任开展工作。

7.每学期培训结束后,学校党校会同教务处、各分党校,采用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分党校教学工作进行考核。

五、药学院分党校考核与评优

1.培训考核总评成绩由平时成绩(心得体会)、考勤情况和结业考试成绩三部分构成。其中,平时成绩占20%、考勤情况占20%、结业考试成绩占60%。结业考试由学校党校统一命题,统一时间,以闭卷的方式进行,由药学院分党校负责监考、阅卷和登录成绩。经评定评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优秀85分以上、合格60——84分、不合格60分以下),考勤无故缺席两次、结业考试不及格、评定不合格者均不发结业证书。

2.凡考试舞弊者,一律取消党校学习资格,并按学校有关规定予以纪律处分。

3.培训结束后,分党校根据学员培训考核总评成绩确定结业学员名单,报学校党校统一编号备案,核发结业证书。

4.根据学员培训考核总评成绩和现实表现,分党校按10%左右的比例评选培训班优秀学员,报学校党校审核并予以表彰。优秀学员的基本条件是:严格遵守党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出勤率达100%,学习态度认真,按时完成作业,讨论积极发言,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学习成绩优秀,在学习、工作等各方面都能发挥模范作用和骨干作用。

5.分党校办公室要把各期办班工作计划、课程表、学员登记表、考勤表、成绩册、结业学员名单、优秀学员名单、办班总结、优秀学员交流材料、图片资料等有关材料立卷归档,作为党建工作、评优的重要考察依据。

六、药学院分党校保障措施

1.分党校办学所需设备和场所,由党总支统筹协调安排。分党校教室悬挂标志牌,营造党性教育的庄严氛围,设置具有党的奋斗目标、指导思想、基本路线和党员的权利义务、入党誓词、党校有关管理制度规定等内容的板牌。

2.学校党校为分党校统一提供培训教材和学习资料。

3.学校党校划拨一定的教学管理专项经费,给予分党校一定的经费支持。

4.药学院分党校不收取学员任何培训费用。

                                 

   药学院分党校

                                201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