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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党总支委员联系党支部工作制度

[发表时间]:2018-05-14 [浏览次数]:

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强化两个责任的落实,进一步提高药学院党总支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向心力,加强药学院党总支对党支部工作的分类指导,密切总支委员与党支部之间的工作联系,全面提高总支党建工作水平,根据中组部和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的通知》(组通字〔2018〕10号)文件精神和省委、学校党委有关要求,结合药学院党总支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建立药学院党总支委员联系党支部工作制度,是新形势下践行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是进一步改进党总支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密切党总支领导班子与基层党支部和党员、群众联系,促进药学院党建工作的重要措施。

二、工作职责

1.党总支委员要及时、认真贯彻药学院党总支各项工作部署,围绕校党委年度工作目标,指导各联系支部开展工作,努力探索研究抓党建促发展的新途径、新方法。

2.党总支委员要到联系党支部了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情况;应经常与联系党支部党员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听取他们对药学院党建工作及学院建设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及建议。

3.党总支委员要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学习、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

4.党总支委员要和联系党支部领导班子谈心,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点评工作中的亮点和不足。

5.党总支委员要到联系党支部督查支部工作,强化“一岗双责”责任,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及时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向党总支报告联系党支部各项工作开展及深入联系点指导、督查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

三、工作要求

1、各总支委员要增强责任感,认真开展联系工作,切实加强对党支部的工作指导。总支委员支持、协助支部书记制定计划,帮助解决执行过程中的问题与困难。

2、总支委员每学期至少一次就联系党支部工作情况向总支委员会汇报。各党支部要积极主动联系党委委员,及时报告工作,落实好联系制度,每学期各支部将对工作完成情况向院党总支进行汇报,总结经验并对在工作运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性意见,使其不断完善。

3、必要时,可根据总支委员分工和党支部设置变化情况适时调整联系对象。

四、分工安排

药化药分教工党支部联系人:

黄胜堂( 药学院党总支书记) 黄红(女工委员)

药理药剂教工党支部联系人:

闵清(药学院党总支副书记、药学院院长) 李炎坤(组织委员)

学生党支部联系人:

王凡(党总支副书记) 高银杏(宣传委员)

医药研究院党支部联系人:

欧阳昌汉(组织委员、副院长)

中共湖北科技学院药学院总支委员会

二O一八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