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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与组织发展工作要求

[发表时间]:2018-04-11 [浏览次数]:

依据中国共产党党章和中国海洋大学党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党支部工作细则》及相关文件,为作好海洋生命学院学生党建工作,特制定本工作要求。

一、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与组织发展工作的重要性及学生党支部的职责

(一)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与组织发展工作的重要性

1、我们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要做到“三个代表”。青年知识分子是先进生产力的重要继承者和重要开拓者,是先进文化的重要传播者和重要创造者,是党和国家的重要依靠力量。党的十六大郑重提出,要注意在高知识群体、在青年中发展党员。大学生群体是青年知识分子、是高知识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和客观需要。

2、现代社会,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品学兼优、风华正茂的大学生是党和国家的重要人才资源。认真做好大学生中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与组织发展工作,把优秀大学生凝聚到党的队伍和事业中来,是高校党的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学生党支部的一项重要职责。

3、党支部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入党积极分子培养与组织发展工作是一项原则性、政策性、业务性较强的工作,还是工作量较大、工作周期较长的工作。支部工作关键在党支部书记,关键在大家。因此,每一位支部书记及各位党团书记都要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明确职责和要求,掌握标准和程序,认真而严格地把大学生中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与组织发展工作做好。

(二)学生党支部的职责(8项)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学校、学院党组织和本支部的决议决定,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员和群众完成本支部的各项任务。

2、组织学生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全面提高自身素质,使学生党员成为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成为高素质复合型人才。

3、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要及时了解和核对本支部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情况;要教育、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同时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要严格党内各项组织制度和生活制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切实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要实行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由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4、坚持党要管党和从严治党,及时讨论和处置自行脱党、违纪违法和要求退党的党员,并及时将党支部的决议报学院党总支审批。学院党总支将处理情况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5、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开展形式活泼多样,内容丰富多彩的党内组织生活和党员主题活动。

6、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规定与要求,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地教育、培养和考察,积极稳妥发展党员。发展党员工作要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7、支持团组织、班委会、学生会开展工作,表扬先进、批评不良倾向。

8、按照党内规定,做好党费收缴工作,及时公布收缴情况。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选拔、培养与考察(4个方面)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

1、政治坚定: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能理论联系实际,自觉改造主观世界,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和共产主义理想坚定,入党动机端正,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各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学习勤奋: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方法科学,勤奋学习专业知识及各种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学习成绩优良,业务素质良好。

3、工作积极:积极完成党组织安排的工作任务,关心集体,热心为大家服务,在学习、工作、生活中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有奉献精神。

4、纪律严明: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认真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倾向和行为做斗争。

5、品德良好:恪守公德,注重党性修养和品德修养。谦逊朴实,知行统一,助人为乐,团结同学,尊师爱校,作风正派,严格自律,文明诚信。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

党支部要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建设一支素质较高、数量较多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党支部选拔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要扩大民主,在广泛征求党小组、团组织及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征求班级同学意见要求票决制),根据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讨论确定。凡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者,党支部要向全体党员公布和在本单位公示,及时填写《党的积极分子登记考察表》。

(三)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3项工作)

1、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后,党支部要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组织他们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他们进行共产主义理想和革命人生观的教育,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2、党支部对每位入党积极分子,要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要经常与入党积极分子谈话,考察了解他们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党组织反映,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及时做好思想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入党积极分子对党的理性认识。同时,党支部要经常给入党积极分子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提出要求,让他们在实践中接受培养,经受锻炼和考验;还可以安排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或列席党内活动,对他们进行党性教育。

3、对入党积极分子要分期分批推荐到党校集中培训。通过培训,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懂得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明确入党目的,端正入党动机,坚定理想信念,深入思考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具体要求,并知行统一、积极实践党的先进性要求,积极实践党章。没有经过党校培训,或者虽经培训考试成绩不合格(70分以下)者,不能作为发展对象。党支部特别是党支部书记要督促指导本支部的入党积极分子认真学习党章,下功夫掌握党的基本知识。

(四)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

党支部每季度要通过征求党小组、团组织、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听取培养联系人的汇报等方式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考察的结果要填写《党的积极分子登记考察表》。同时要求入党积极分子主动地将自己的思想、学习、工作情况向联系人和党支部进行认真的口头或书面汇报。《党的积极分子登记考察表》一定要按时填写,发挥效用,支部书记要注意督促检查。

三、组织发展过程及预备党员的接收(12个环节)

(一) 党员发展对象的确定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系统培养教育和考察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征求班级同学意见要求票决制)的基础上,经过党支部委员会讨论研究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确定发展对象必须经过团组织推荐,还要认真征求班主任的意见。在实际工作中,确定发展对象要依计划、依积极分子的成熟情况(小批量经常化)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二)政治审查

入党积极分子被确定为发展对象后,要进行政治审查,并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政治审查的范围是:发展对象本人、其直系亲属(主要是父母)、与其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主要指有抚养和继承关系的亲属)。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本人的基本情况、历史和政治表现、在重大政治斗争中(“文革”、89年政治风波、反对邪教组织等)的表现,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及现实表现等。政审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进行必要的函调或外调。

(三)预审

学院党总支组织和发展对象的预谈话,对通过预谈话的发展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和政治审查认为合格后再进行预审。学生发展对象的预审由学院党组织书记办公会负责(参加人员包括正副书记、团总支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总支干事)。书记办公会要认真审查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入党条件,手续是否严格规范完备,材料是否准确真实齐全。主要审查的材料包括(9类):(1)本人入党申请书;(2)自传;(3)思想汇报;(4)团组织的推荐意见;(5)党校学习鉴定表;(6)党员发展对象呈报表;(7)群众意见;(8)政审材料;(9)《党的积极分子登记考察表》。学院党总支将学生发展对象预审结果报党委组织部,党委组织部会同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组成联席会议进一步严格审查学生发展对象,审查工作于每个月底进行。

(四)公示

我校党委要求发展党员实行公示制。发展对象预审通过后,要进行公示。学生发展对象的公示由学院党总支负责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5天。学院党总支对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对有问题的,取消发展对象资格,对无反映和反映的问题查无实据的可着手发展。

(五)预备党员的接收

党章规定: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接收要经过3个基本环节:

1、确定入党介绍人

申请入党的人,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2、填写《入党志愿书》

《入党志愿书》应在支部书记或培养联系人的指导下,由申请人自己严肃、认真、忠实地逐项填写,字迹要清楚正规,不允许随意涂改。志愿书中“入党志愿”一栏的主要内容,应结合自己的实际思想和表现,着重填写对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路线等的认识和理解,自己入党的动机和目的,主要优缺点,以及表明能否被批准入党的态度。“入党志愿”不是当年“入党申请书”的简单照抄,应在“入党申请书”的基础上结合个人新的实际与进步重新写。

党支部委员会特别是支部书记要对申请人填写的《入党志愿书》进行认真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者,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3、召开支部大会讨论

支部大会实到会正式党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正式党员人数的一半,会议方为有效,一般应全体到会。预备党员应参加支部大会,但无表决权。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列席支部大会,以便接受教育。支部大会必须坚持逐个讨论和表决。

支部大会的程序是(8项):

(1)入党申请人向大会宣读《入党志愿书》,重点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主要优缺点等;

(2)介绍人介绍对申请人培养、教育的情况以及是否愿意介绍其入党的意见;

(3)支部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对申请人审查的情况和对申请人是否具备入党条件的意见;

(4)与会党员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的讨论(支部大会讨论是支部大会的中心程序);

(5)大会表决(出席会议的全体正式党员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的正式党员一半,才算通过接收为预备党员,一般应一致通过。因故不能到会的正式党员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

(6)支部委员会向大会宣读由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草拟的“支部大会决议”。支部大会决议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申请人的表现情况。主要是申请人接受党组织的培养教育,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表现以及成长提高的情况,按照党员标准衡量还存在那些缺点等;二是政治审查情况。入党申请人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是否清白或清楚;三是支部大会的表决情况。要写明本支部共有党员多少人,其中有表决权的党员多少人,实到会多少人,表决时同意、不同意和弃权的党员各多少人;

(7)支部大会对支部委员会草拟的决议进行认真的讨论和修改。决议用词要准确,文字要简洁,格式要规范。对申请人要恰当地概括其主要表现,优点评价要恰当,不得夸张,要提出切实的缺点和不足,同时要对申请人提出今后的希望;

(8)支部大会对决议表决通过。会后党支部要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认真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在正文下方写上支部的名称和支部大会讨论通过的日期(如果上级党组织审批通过,这个日期就是发展对象取得党籍的日期),党支部书记要签字或盖章。

(六)组织员谈话

党委组织员办公室负责安排组织员与申请人谈话。组织员要对申请人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在一个月内同申请人进行谈话,对申请人作进一步的考察。组织员要将谈话的情况和自己对申请人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向党组织汇报。

(七)审议和审批

学生预备党员的审批,学校党委授权学院党总支负责。学院党总支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无记名投票表决。学院党总支委员会召开审批预备党员会,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委员的半数以上,一般应一致通过,可批准为预备党员。审议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要逐个审议。学院党总支要在三个月内审批,极其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

(八)通知本人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

学院党总支审批后,要及时发《批准预备党员通知》。党支部接到批准通知后,要及时通知本人,并在支部大会上宣布。对未被批准的,要说明原因并做好申请人的思想工作。

(九)编入组织

党支部应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对他们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一般由学院党总支在“七·一”党的生日前组织。

(十)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

党支部要通过听取个人汇报、个别谈心,对预备党员进行继续教育;还要通过支部的组织生活,分配承担工作等方式对预备党员加强教育和锻炼。在对预备党员的帮助、教育过程中,要注意继续发挥原培养联系人和入党介绍人的作用。

党支部每季度对预备党员进行一次考察,主要考察预备党员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刻苦程度、模范作用发挥、遵守校规校纪、群众满意程度等情况,对支部大会所提缺点的改正情况。对预备党员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向本人指出,帮助他们克服缺点。预备党员也要认真向支部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和工作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的结果和预备党员的汇报要按时填入《预备党员考察表》。

(十一)预备党员转正

1、预备党员转正手续是: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征求班级同学意见要求票决制),支委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学院党总支审批。

2、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应按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为正式党员;离党员条件还有一定差距,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延长预备期的时间,应从预备期满开始计算,不能从支部大会决定其延长预备期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预备党员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学院党总支审批,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3、党支部报批预备党员转正时,必须报本人转正申请、《预备党员考察表》等材料。学院党总支对党支部报批的预备党员转正,应在三个月内讨论审批。学部党委、党总支审批后,要及时发《批准正式党员通知》,通知所在的党支部。党支部收到通知后,支部书记要通知本人并与其谈话,告诫其做合格党员,永葆党员先进性,并及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十二)党员材料存档

学生党员的入党材料由学部党委、各院(系)党总支负责存入学生本人档案。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者,其《入党志愿书》等材料也要存入本人档案。学部党委、各院(系)党总支要安排专人认真保管好学生的入党相关材料。

四、几项相关要求

1、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保证质量。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与组织发展要认真遵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标准”,是指发展党员必须严格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不能降低标准或另立标准。“保证质量”,是指在工作上要正确处理数量与质量、需要与可能的关系,把质量放在第一位。“改善结构”,是指发展新党员要注意结构合理,积极在高知识群体、青年中发展党员,在工作、生产一线发展党员,逐步改善我们党党员队伍的构成和分布,以利于更好地发挥党员的作用。“慎重发展”,是指必须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严格履行入党手续,防止把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吸收到党内来,把好“入口关”。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按照党委“三严格”(严格程序、严格标准、严格审批),“三推荐”(全体党员推荐、班委推荐、团组织推荐),“三公示”(公示重点培养对象、公示发展对象、公示待转正预备党员)的要求,在保证党员质量的基础上,加大组织发展力度。

2、要注重培养考察,突出抓好重点环节。

培养考察始终是积极分子培养与组织发展工作的基点和根本。在学生党员发展工作中,我们要注意把工作的基点放在培养考察上,把学生的一贯表现与关键时刻的表现、自我评价和群众评议结合起来。要严格考察程序和履行党员发展手续,保持发展工作的严肃性,注重工作细节,真正把发展党员的过程作为学生思想教育的过程。要突出抓好三个工作环节:一是通过入党前系统的党性教育和多种实践的锻炼,使入党积极分子坚信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端正入党动机;二是通过入党的严格程序和仪式,使入党积极分子充分体验入党的庄严与神圣、光荣与责任;三是通过入党后严格的组织生活和党的优良传统与作风的熏陶,使他们更加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政治上思想上更加成熟,成为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永葆先进性,愿意为党和人民的事业长期艰苦奋斗的合格共产党员。

3、要建立健全并认真执行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

发展学生党员是一项周期比较长的系统工程,需要党委各部门和基层党组织包括学生党支部分工合作。学校党委规定:在学生组织发展工作中,学院党总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副书记为直接责任人、党支部书记为具体责任人,学院总支干事(秘书)为材料审查相关责任人。坚持从递交入党申请书、选定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校培训、确定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到预备党员转正,每个环节都严格要求和把关,哪个环节出了问题,追究有关组织和人员的责任。

4、要扎实做好学生党员的继续教育,使他们不断坚定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的自觉性,永葆党员先进性。

我校学生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是:

(1)坚定信念,加强修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立场鲜明,明辨是非,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加强品德修养和党性修养,增强党员意识,实践党的宗旨。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学校,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实现自身价值与服务祖国人民的统一,做社会主义事业的可靠接班人。

(2)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带动同学共同营造良好学风。热爱科学,追求真知,勤于钻研,勇于创新,增强终身学习意识,提高持续学习能力。学习政治理论与业务知识并重,不断提高人文素质与科学素质。带头参加文体活动,增进身心健康。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深入社会,了解国情,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3)严格自律,甘于奉献。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校规校纪,在同学中树立党员的良好形象。生活俭朴,文明诚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助人为乐,诚心诚意为同学服务,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危难时刻挺身而出。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履行党员义务,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