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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科技学院药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表时间]:2020-05-14 [浏览次数]:

湖北科技学院药学院

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湖北科技学院2020年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当前疫情和药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方法,选拔优秀人才。采用综合性、多元化的考核方式和方法,德智体全面衡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正公开,维护考生权益。政策规范透明,程序公正公开,结果主动公示,监督机制健全,以人为本,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及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2.学院根据本单位各专业科目的实际情况,成立复试工作小组。每个小组总人数不少于6人,其中含助理1名,负责操作复试软件、随机安排考生进入考场、做好复试记录,并协助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小组负责人一般由具有教授职称的研究生导师担任。

3.学院成立复试工作巡查小组,成员由学院副书记和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学院在研究生招生复试中各个环节的监督和检查,保证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三、复试考生的确认

按照招生计划和学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要求,凡报考我院且满足相关专业领域单科和总分分数线的考生,以初试总成绩择优确定复试名单。

四、网上确认及资格审核

考生应根据学校复试公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并按要求上传各类审核材料,签订网络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学院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材料进行线上审核。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考生网上确认前,请务必仔细了解学院复试细则。

审查材料包括考生的准考证、本科阶段成绩单、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硕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评价表、体检证明材料。此外,考生还可提供能证明其学术水平的相关材料,如各类英语考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反映专业知识和能力的有关证书、各类获奖证书以及所发表学术论文等。“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等。

特别说明:因疫情防控特殊形势,考生可先提交相关材料电子版或电子照片至研究生处邮箱80809915@qq.com和复试远程面试系统,以上材料可以为扫描件或清晰照片,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可信。

五、复试方式和内容

采用具有“人脸识别”和“人证识别”功能的“研招网远程面试系统”软件对考生进行网络远程复试,专家组现场集中考核评分。复试内容包括专业面试、综合面试和外语能力测试三部分。

1.专业面试,满分为100分。专业面试包括专业科目面试和专业英语面试。专业科目的面试以谈话、回答问题的形式进行,占比70%,专业英语则以现场英语翻译形式进行,占比30%。采用随机抽题的方式,考生根据抽取的题目进行作答。

2.综合面试,满分100分。综合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主要以问答、对话交流的形式进行,一般包含以下基本方面: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利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人文素养等;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以及硕士期间规划等方面的情况。

3.外语能力测试,满分100分。外语能力测试主要以问答、对话交流的形式进行。

4.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药学基础(有机化学/分析化学/药理学,选考两门),加试将先以面试方式进行,待开学后再进行笔试。其中任何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湖北科技学院药学院2020年研究生招生复试科目

研究方向代码及名称

复试项目内容

复试专业科目(任选一

1055-1:工业药学(药物生产技术与质量控制)

1055-2:工业药学(药物药效与安全性评价)

1055-3:临床药学

1.英语测试:听说、阅读、翻译。

2.专业测试:根据所选研究方向在复试专业科目中任选1门作答。

3.综合素质测评。

临床药理学

药物分析

药物化学

药剂学

同等学历加试:药学基础(药理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3门任选2门)

5.复试时间 我院定于5月18日启动2020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工作。考生复试顺序随机产生,考生在复试前需加入2020湖科复试QQ群,了解具体复试安排、复试软件等相关信息。各考生请务必按提示时段候考,按时参加网络复试各环节的考核,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复试成绩为零。

6.复试要求 考生需按要求准备一台有摄像头及耳麦的台式电脑(或笔记本)和一部带摄像头的智能手机,或两部带摄像头的智能手机,确保双机位均能提供清晰的视频、音频信号,并自行提前安装复试所需软件,包括微信和腾讯会议应急备用软件,熟悉相关软件使用,配合学院进行功能测试。

、录取名单确定

1.复试成绩设定及格线为60分,对没有达到及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出考试总成绩,考生总成绩为100分。成绩相加按公式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成绩)×30%进行。复试成绩总分100分,其中专业面试占比50%,综合面试占比30%,外语口语能力占比20%。考生按总成绩排名,根据学院招生指标,结合导师计划名额由高到低录取,若出现排序并列或有争议的情况,则由学院复试录取领导小组裁决。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处,并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于研究生处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的教师须与学院纪委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并妥善保存备查。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成绩、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录取名单等信息均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上及时公布。笔试、综合面试过程采取全程录像录音;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研究生处对我院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4.实行复议制度。当参加复试的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质疑时,在复试结果公布的3个工作日内,可向学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或研究生处提出申诉。申诉电话:0715-8338002(纪检)或0715-8250857(研究生处)。

、调剂原则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网上调剂,否则无效。

八、联系咨询

地 点:药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医药楼5栋2楼)

电 话:0715-8272135;QQ:373223573

联系人:阮老师

邮 箱:37322357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