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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办法

[发表时间]:2018-04-11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学校招生就业处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1、毕业生就业工作关系到学院、教研室的地位、生存与发展,全院教职工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帮助每一个毕业生就业。

2、建立就业工作学院党政领导小组,院长为组长,具体指导整个学院毕业生的就业规划与指导推荐工作。

3、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每学期召集各专业相关老师举行不少于两次的毕业生就业专题研讨会,具体讨论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与特色、就业形势、专业就业市场前景分析与就业预测等。

4、学院建立党政领导、教研室、班主任与相关专业的对口帮助联系就业制度。对推荐毕业生就业工作突出的教研室、教职工要予以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在年终评优评先、晋职晋级方面优先。

5、学院每年划拨专项经费来用于对毕业生开展跟踪调查,走访用人单位,开展人才市场调研,开拓就业市场,组织好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会,接待好用人单位以及就业专干的培训等。

6、专业教研室为了本专业的生存与发展(如工作量等问题),利用课堂教学开辟教学实习基地,带学生开展社会实践和课题研究,指导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等环节来帮助指导、推荐毕业生尤其是就业特困生和女生的就业。

7、学院在开展科研活动、校友交流、培训服务等方面,要注重利用相关社会资源,加强与各行业的联系,大力推介专业与毕业生就业。

8、学院学工办要对就业特困的学生建立档案,通过各种努力,确保这些毕业生顺利就业。

9、学院认真做好毕业生的就业教育工作,上好就业指导课,使广大毕业生树立科学的就业观,对就业形势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对自己的就业有一个准确的定位。

10、做好毕业生的毕业教育工作,确保毕业生文明离校。

11、加强与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的沟通与联系,完成就业指导部门部署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