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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有哪几种去向?

[发表时间]:2018-05-04 [浏览次数]:

1、按《就业协议书》要求转递。学校按《就业协议书》中“档案去向”栏填写的有效要求,寄到工作单位的人事管理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

2、转至人事代理机构。毕业生必须向学校提供人事代理合同或人事代理机构出具接收函,才能办理。

3、学校托管。在相关表格的“档案去向”栏中选择“学校托管”,并签名确认。申请表应在学校集中办理《就业报到》之前交招生就业处(一般为6月5日前)。

4、寄回生源地。没有明确档案去向或要求档案寄回生源地的毕业生,其档案由学校档案馆按生源地的要求转到生源地的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各地接收档案的部门有所不同,详情请见校园网上的就业信息中心相关公告。

注:我校毕业生档案一般于7月寄送,请在报到一个月后三个月内抽空去报到单位查询档案接收情况。